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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统一登记,房产税可能和你想的不一样!

李圆方 圆方你怎么看啊 2023-04-28

[本文4388字,阅读约需13分钟]

字越少,事越大!
昨天的新闻其实挺多的。比如拜登正式宣布竞选连任美国总统;比如中国全面放开来华人员新冠检测;比如有一个台湾死硬台独分子被批捕;这些事都若有若无的指向一些趋势性的变化……
不过可能影响未来30年每个人生活的真正的标志性事件,应该是不动产统一登记。
要说这个“不动产统一登记”第一次提出来,大概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2013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提出:

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改革任务。

一转眼,十年过去了。要说登记信息,不就是一个技术问题嘛,何至于用十年时间呢?当然,不是这么简单。信息就是权利,对信息的垄断,从来都是中层管理者博弈的资源。从这个十年的时间长度来看,就知道中间的阻力以及博弈有多大了。
很多人一提到“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想到“房产登记”,想到“房产税”,事实上,这是远远小看了这个“登记”。
这一次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在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议上宣布,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所指的“不动产”的范围远远超过房子。

这个不动产包括,从城市房屋到农村宅基地,从不动产到自然资源,覆盖所有国土空间,涵盖所有不动产物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建立。
那么,这个“统一登记”会改变什么?以及未来“房产税”会出台么?或者以什么样的形式出台?
大家好,我是圆方,今天我们一起聊聊:
不动产统一登记,
房产税可能和你想的不一样!
“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 这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对赋税同经济、国家的关系方面所作的定义,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总结成为“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
是的,如果说国家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收税首当其冲,没有之一。
而向谁收税,怎么收税某种意义上决定了国家的性质。比如民国时期,国民党为什么如此反动,因为民国时期关、盐、统三大税合起来占了国民政府90%以上的收入,是绝对的经济命脉。(关税,盐税大家都了解,统税是指向欧美出口大宗战略原材料,由国民政府统一收税)
只要控制港口,就能收关税和统税,只要控制了盐场,就能收盐税,所以国民政府的收入大部分靠国外,靠当买办。那么自然而然就反动了,甚至把民族资产阶级都逼到我党这边了。
既然收税这么重要,那么,纵观中国历朝历代,可以把税收如何分类呢?税收的种类何止千种,其实归根结底可以分成两种。

一种是向“创造财富”的人收取,

一种是向“保有财富”的人收取。

古代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主要收入是农业税。那么农业税也能分成这两种么?当然可以。

人头税,就是向“创造财富”的人收取,你家里有几口人,那你就按人头交多少税。因为一切财富都是劳动创造的。

土地税,就是向“拥有财富”的人收取,看你家有多少地。土地多就多纳税。因为土地作为生产资料变成了主导。
一般一个王朝前期都是人头税,因为人少地多,无主的土地不创造财富,收不上来税。但是随着发展,由于土地兼并等原因,很多农民的土地丢失了,就不乐意交税了。这个时候人多地少。政府如果还收人头税,就收不到钱,造成财政危机。
而一个王朝能否完成税收模式的转变,决定了这个王朝能否中兴。780年,唐朝宰相杨炎推行每户按土地和财产的多少,一年分夏秋两次收税的两税法;1072年,北宋神宗时,王安石为解决以往各地田赋不均,税户相率隐田逃税,坚决推行的方田均税法;1581年,明朝张居正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把田税、丁税、杂税合一,按田亩的多少征收的一条鞭法;清朝雍正年间,将固定下来的“丁税”,平均摊到田赋中,征收统一的赋税地丁银的摊丁入亩。
都是从“人头税”向“土地税”的改革,都改善了王朝的财政状况,都为后面中兴打下了基础。那么税改之前需要做什么呢?当然是“统一登记”了。以王安石的“方田均税法”为例,税改之前先做的就是“对各州县耕地进行清查丈量,核定各户占有土地的数量,然后按照地势、土质等条件编制地籍及各项簿册,并确定各等地的每亩税额。”
那么。咱们国家这么多年一直实施的是什么样的税制呢?核心是增值税和所得税。增值税和所得税是向谁收税?是向“创造财富”的人收税。
以增值税和所得税为主,是因为过去40年,增量财富的增长速度远超过存量财富的留存,而大部分人都通过创造财富的过程改变了命运,也同时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不过今天,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存量财富,通过“地租”的方式分配了绝大部分的社会经济的增量。
而真正创造财富的人,分配的就极其有限,如果这种方式不改变,长期下去。还有谁愿意去创业,愿意去创造增量财富呢?
现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主要是向创造财富的人收取的,所以很多企业和个人感觉付出多,收获少。可能你生产了很多,付出了很多,但是扣除房租,材料,人工,实际利润非常有限。而那些拥有财富的,可能就是吃吃利息,收收房租赚的都比实业多。
而未来的“资产税和新消费税”主要是向拥有财富的人收取,让创造财富的人拥有更多的获得感,让拥有财富的人去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相信长期这样持续下来,社会之间的贫富分化,就会逐步缩小。
所以,为了推动可持续发展,为了真正激活新的生产要素发挥作用,税收制度改革势在必行。但是“创造财富交税”到“持有财富交税”。整体来说更加合理,新税制的施行,会避免富者阡陌连片,贫者无立锥之地。也会减轻了普通人负担,有利于国家财政的增加和人口的繁衍。

但是,这些做法必然也会遭到既得利益者的激烈反对,改革难度很大。纵观历史,两税法、方田均税法、一条鞭法最后都出现了反复或者说都失败了,只有最后摊丁入亩靠着雍正的强硬手段才得以完成。
那么,如果真正实施房产税(资产税)会是什么样的方案呢?会是之前有人猜测的普遍征收,然后有多少面积的免除额么?圆方认为不是……

下面的内容纯粹圆方脑洞,有兴趣的可以看,因为可能过于“理想化”,可能和主流思路冲突比较大,所以象征收六个豆豆控制下传播范围,以增长下文章的存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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